被检工件表面不得有油脂、铁锈、氧化皮或其它粘附磁粉的物质。表面的不规则状态不得影响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完整性,否则应做适当的修理。如打磨,则打磨后被检工件的表面粗糙度Ra≤25μm。如果被检工件表面残留有涂层,当涂层厚度均匀且不超过0.05mm,不影响检测结果时,经合同各方同意,可以带涂层进行磁粉检测。
磁悬液浓度应根据磁粉种类、粒度、施加方法和被检工件表面状态等因素来确定。一般情况下,磁悬液浓度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。测定前应对磁悬液进行充分的搅拌。
磁痕的分类
(1)磁痕显示分为相关显示、非相关显示和伪显示。
(2)长度与宽度之比大于3的磁痕,按条状磁痕处理,长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的磁痕,按圆形磁痕处理。
(3)长度小于0.5mm的磁痕不计。
(4)两条或两条以上磁痕在同一直线上且间距不大于2mm时,按一条磁痕处理,其长度为两条磁痕之和加间距。
(5)缺陷磁痕长轴方向与工件(轴类或管类)轴线或母线的夹角大于或等于30°时,按横向缺陷处理,其他按纵向缺陷处理。
2.4.2缺陷磁痕的观察
(1)磁痕的观察应在磁痕形成后立即进行。
(2)非荧光磁粉检测时,磁痕的评定应在可见光下进行,通常工件被检表面可见光照度应大于等于1000lx;当现场采用便携式设备检测,由于条件所限无法满足时,可见光照度可以适当降低,但不得低于500lx。
(3)除能确认磁痕是由于工件材料局部磁性不均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之外,其他磁痕显示均应作为缺陷处理。当辨认细小磁痕时,应用2倍~10倍放大镜进行观察。